[db:作者] 发表于 2025-11-3 17:34

坊子区关于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现将全区 5 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坊子区地震监测设施一览表

干扰源距各类地震台站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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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坊子
编辑|彭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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