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民国时期皖北地主纳妾的那些事
说起民国时候的皖北地主纳妾这事儿,很多人脑子里蹦出来的可能是老电影里那种妻妾成群的场面,地主老爷躺在太师椅上,身边一堆女人伺候着。其实吧,真实情况远没那么夸张,尤其在皖北农村那种地方。那里地主多是中等地主,手里几百亩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纳妾不是想纳就纳,得看财力和社会规矩。先得搞清楚民国时期的皖北农村啥样。民国从1912年到1949年,皖北属于安徽北部,靠近河南、山东,那边土地平坦,但土壤不算太肥沃。小麦、高粱、黑豆是主要作物,亩产低,小麦一亩就百来斤,高粱二百斤左右。没有化肥农药,全靠农家肥,产量上不去。地主分小中大,小地主一二百亩,中等地主三四百亩,大地主八百到千亩的少见。多数是中小地主,他们家也得自己下田干活,雇点长工短工帮忙。家里人闲不着,男的管地,女的纺线织布做衣服。棉花家家种,老粗布耐穿但粗糙,洋布贵,只有中上地主才买得起扯件长衫穿。
这些地主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纳妾。纳妾得花钱买人或下聘礼,还得养活额外一口人。小地主一年收成刚够温饱,缴粮纳税后剩不下啥,卖点粮食换钱应付人情,哪有闲钱纳妾。问问当地老人,他们说小地主基本不纳,勉强维持一家子。中等地主有四百亩左右的,偶尔有纳妾的,但也有限制。不是随便买个女人就行,得考虑家庭情况。比如正妻在世,纳妾得她同意,或者岳家点头。要是正妻出身大户,媒人担保过的婚事,男方怕断了香火也多从亲戚抱养孩子,而不是直接纳妾。门当户对是大事,两家有头有脸,结婚流程复杂,从提亲到合八字下聘,都有中间人,四大红媒担保。婚后悔婚休妻难,纳妾更得过岳家关。
再来说说纳妾的具体原因。民国中后期,灾荒是大事。1942年河南大灾,旱灾蝗灾闹得天翻地覆,百万灾民流离失所。人口贩子活跃,把妇女儿童贩卖到周边省份,包括皖北。一些中等地主趁机买女人续弦或纳妾。举个例子,当地有地主袁某,四百亩地,正妻牛氏生一子一女后1942年病故。那年贩子带大批妇女来卖,有已婚的媳妇,也有年轻姑娘。袁某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当续弦。后来贩子在他家落脚,吃喝招待好,剩下一个姑娘没卖掉,就送给袁某当小妾。这不是啥浪漫故事,纯粹是人口买卖,灾民被迫卖身。类似情况在皖北农村偶有,但不算普遍。大地主八百亩以上的少,纳妾也得守规矩,不敢随意,怕家族纠纷。
纳妾的习俗在民国有变化。传统中国纳妾历史长,从殷周就有,地位低于正妻,叫姨娘或小老婆。妾生孩子算庶出,继承权弱。但民国推一夫一妻,1912年临时约法提倡文明婚,1930年民法典明确禁止重婚纳妾。法律上,纳妾违法,只能一妻。但现实中,军阀官僚富商照样纳,法律执行松。皖北农村更保守,习俗重于法,纳妾多在民间默许下进行。妾地位低,受正妻管辖,干家务农活,纺纱织布下田。社会看妾复杂,有的当仆人用,有的勉强算家庭成员。晚清到民国,妇女地位渐变,新文化运动批纳妾,知识分子推 monogamy。但农村变化慢,皖北地主纳妾多因实用,续香火或添劳力。
看看数据和研究。历史资料显示,民国皖北土地集中度不高,地主占总户20%左右,多数中等地主。纳妾率低,据老人回忆,只有少数因无子或妻亡才纳。比起江南或华北其他地方,皖北经济落后,纳妾少。研究中国婚姻史的书提到,纳妾根深蒂固,但民国法律禁后,城市渐少,农村延续到40年代。妾来源多贫家卖女或灾民,价格随灾情波动。1942年河南灾,妇女卖价低,几袋粮食就能换。地主买妾后,妾融入家庭,但待遇差,常受虐待。有的妾从亲戚家过继,避免外人。
别以为地主纳妾是享福,其实暴露农村问题。地主剥削佃户,纳妾加剧妇女不平等。妾多无选择权,被卖后命运系于地主家。社会习俗让妾难翻身,正妻嫉妒常起冲突。民国后期,社会动荡,抗日战争和内战影响农村,纳妾减少。1949年后,新婚姻法彻底禁纳妾,一夫一妻成规范。回看民国皖北,这事儿反映时代矛盾:传统习俗碰上现代法律,经济压力下的人口流动。
这事儿接地气地说,就是农村人过日子,碰上灾荒和习俗,做出选择。地主不是坏人代表,但纳妾体现不公。了解历史,能看清过去社会怎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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