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5-10-17 19:24

30万元!新疆发放今年全国安全生产举报最高单笔奖励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杨舒涵报道)10月16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发放仪式,向一名实名举报某煤化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颁发30万元奖金。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单笔金额最高的案例,也是自治区首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顶格上限奖励。

奖励现场。张珂涵 摄
仪式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涛为举报人现场颁发了奖励。此次重奖,旨在向社会传递“激发群众监督力量,筑牢安全生产堤坝”的鲜明导向,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据了解,今年7月,该举报人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同日分别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实名举报新疆某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线索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迅速将线索转交相关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查。8月14日,核查结果反馈确认举报属实。
与此同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也依据举报线索开展了独立调查。该局经过两次现场核查,于7月中旬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于7月下旬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企业随后按规定缴纳了罚款。
案件查处完毕后,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按照违法行为案件行政罚款额的1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额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规定,经过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沟通协商,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给予举报人顶格奖励。
发放仪式上,周涛表示,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要求的关键举措。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区已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4484起,查实1722起,发放奖金总额达130.57万元。通过举报,发现并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有效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主体形成了有力震慑。
此次高额奖励的发放,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鼓励社会监督、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决心。通过依法依规兑现举报奖励,将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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